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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朵拉的盒子

對不起,發表一下從這事件發生,應該說從「為何刻意刪除本人在聊天室的發言?此篇文章到現在的討論個人一些看法,如兔子說的,僅是我個人言論,說出來是讓大家參考,不代表大家需要接受


當初會發「為何刻意刪除本人在聊天室的發言?這篇,應該是要為自己在聊天室的發言莫名奇妙被刪除而詢問
接著現在這篇潘朵拉的盒子,是管理者針對詢問而做出的說明報告
是非公斷,是希望提供大家一些資訊而去判斷
如果真的要 X 掉一位車友,應該不必如此大費周章,直接鎖起來公布罪狀即可
讓對方百口莫辯就完事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
最好的方法不就是讓對方連說都沒得說,連詞都不要有不是最好嗎?
幹麻要脫褲子放氣,多此一舉

OK,說說個人感想
全部認真的看完後,我認為管理者會刪掉聊天室發言,應當是認為言論已有侵害車友權利或造成車友間彼此分化猜忌的可能
綜觀管理者所陳列的敘述,我想重點不是擺在


「誰用悄悄話給誰」、「管理者能否看到悄悄話」、「有沒有"公開"的在聊天室發表不當言論」

而是在於那些對話的內容,我想一個大家庭裡總是不希望出現會造成大家分化的情事
爭吵、誤會都是難免的,但持續的出現讓彼此誤會加深的狀況,知情的人會想制止是理所當然的

我想打個比方

如果一個人犯了罪(或者不是他犯罪,只是被波及),在事發前他做的事的確是私人自由
可事發後警察或法官會不會去搜羅他的資料及罪證,來證明他有罪或無罪?
我想答案是確定的
那能說警察或法官錯了嗎?他侵犯了隱私?他看了平常人不該看的東西?他挖出了他的過去?
所以我認為管理者能不能看到悄悄話根本不是重點
如果當初用了悄悄話卻被河蟹掉,或是馬上被拿出來公佈,那的確是有問題
但當初不也沒事嗎?
當時沒有人多說什麼啊?
所以我認為當初管理者有沒有看到悄悄話內容根本不是此次問題的重點
當然啦,我也不知道管理者會不會看到就是

重點在於,對話的內容
對於對話的內容大家心裡都有自己的評判,我不願多說什麼
正如同兔子說的
「那是個人的判讀,要怎麼解釋,我無從決定」
不過說句實在的,在法律裡有一條叫做「 教唆犯罪 」
什麼是教唆犯罪:


「教唆犯罪,即對原無實行犯罪意思之人,唆使被教唆者產生犯罪之決意;被教唆者若因此而實際執行犯罪,而有侵害法益之結果者,為教唆既遂
未至犯罪結果者,教唆者仍以未遂處罰之。
教唆犯罪之處罰,不僅對於直接教唆者有之,間接教唆者(即教唆他人去實行另一個教唆犯罪行為),仍成立教唆犯罪。」

也就是說,或許自己沒動手,但叫別人去動手,那也叫犯罪

OK,說犯罪太大條了
但我想論壇就是個小社會的縮影,以上只是打個比方而不是說有人犯罪
我想表達的是,有時雖然不是自己做的,但當初自己或許有鼓吹、鼓勵、鼓動他人
結果造成了一些誤會或是不愉快
然後說,「這些事情我什麼都沒做,關我什麼事,那是他自己決定的怎能的怪我」等類似以上說法的言論
我想應該是不太能被接受的
當然接不接受還是在每個人,這我瞭
不過世界就是這樣,當多數人無法接受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該想一下,到底問題是出在哪裡?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不代表大家
或許有些武斷性的論述
但有一句話叫「合理的懷疑」
例如:

「誰看的到會員間的悄悄話內容....你們應該比我清楚吧~」


「所以若有心要處理該會員,可以很簡單的將原內容的那幾個關鍵字刪除掉後再發表出來」


「你們都那麼有心的花了大半年找有關於我的對談資料及有爭議的文章
   所以這麼長的時間下來
   要把畫面截圖下來的原內容修改成你們想要發表的內容
   我也不意外~
   而且也不是件難事」

這些說法,也是合理的懷疑
到目前為止,的確都是
「正經的一段一段回覆及說明
並無語出如你(阿虎)所說的....用辭」

有的,只是懷疑,並沒說出確定性的說詞
至於其他人要怎麼想,那就是個人自由了,不是嗎?

所以最後個人認為,道歉也不是重點,態度才是重點!


另外,要和豪潾說聲抱歉,這樣看下來
您的確只是很倒楣的被這些事情給變成的防彈衣
拿去擋子彈了
對於你的事,有幾位車友都跳出來讚聲的證明下,相信您一定也很無辜或無奈
昨天在另一篇的言論
我針對的是您的發言,對事不對人
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的言論
所以這篇的事情,我認為您沒錯,辛苦你了!
  5MT+日規3S-FE   http://blog.xuite.net/olympus.chen/rumin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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