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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潘朵拉的盒子 [打印本頁]

作者: 肉腳    時間: 2011-8-17 22:09     標題: 潘朵拉的盒子

上傳失敗,還是得慢慢寫......

呃…..以為我要拿大燈色溫的事說嘴嗎?

它的重要性跟路邊小石頭差不多,僅冰山一角





事情始於1/31大白熊的集風罩

(原作已於7/21號氣到自刪內文,僅留標題)



這條笨熊最大的失策就是把集風罩A1等比紙板照片PO上來炫耀,這條笨熊啊





後來大白熊也PO上開賣,但為何事後內文都被原作刪除?

一步步慢慢看吧……..


請先看2/25 兔子一開始說過什麼?



(既然事務區那篇你都要攤了,以下的記錄我就直接PO上來,我也不用打格子了)



若真說話算話,按常理是不該有後續事件的發生

2/11濠璘的確是說話算話


021114:32kevin.lo】對【大家】我還在等你的集風罩

021114:33【濠璘】對【大家】集風罩不賣了,自己重新設計完成後,自己裝,把工作做各結束


6/17號為何PO出濠璘版集風罩?

除了前端部份鎖點設計不同以外,他部份為何相似度如此高?



內文說只送不賣,我們也相信



那這是什麼?……
仁義潭小聚為何出現這些東西?

之前不是說好不做的嗎?






50119:24【濠璘】對【發條兔子♂】

那是為了容易對上孔,雄哥的集風罩孔徑沒預留組立公差,就有很多問題

050119:29【發條兔子♂】對【濠璘】

明知有問題....卻不見平時連解釋都不給就馬上把賣東西的人給封了的那幾位管理者出來處理



那你們私下偷做又PO圖,我們說了什麼嗎?

你說我封了誰?是指阿義(義診達人事件)

我們管理組已經閉嘴讓你們罵,罵到你們滿意、開心為止

請摸著良心,你們在自售區賣一堆東西時,我有偷刪文擋你們財路嗎?


我就在這裡簡短解釋阿義事件:


阿義的事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阿義侵犯的並非單一版主的權益,而是佔北部一堆車友的便宜
若僅只深藍跟阿義在檯面上浮現那點事的話,我會當個案處理
後來msn、論壇短消息輾轉問到不少北部車友
日規品買賣........等,都有大小不等的交易糾紛在
他們居然願意這樣忍氣吞聲......

一個銅板不會響的道理,你一定懂
沒問還好,一問下去卻變整包銅板飛到我臉上......(啪
第一時間為避免其他車友受害,故鎖掉他的帳號
後來當車友問起時,事後發現處理過程有欠透明
才以那次事件為借鏡,對於後續爭議也要講清楚,不然.....
管理組大可像法西斯般,直接清理門戶就好了
何必在那廢話解釋.......

阿義事件到此為止,回歸正題





050119:33【發條兔子♂】對【濠璘】他們自己不公正處理反一面倒的集體護航......


認識我的都知道,以前我曾被酒駕鐵牛對撞,對方整車到翻進田裡

我車頭跟AB柱簣縮,上八卦台拉回來,那為什麼當時我一次就合上去?

我也是事故車,也真的能一次裝上,為什麼不用敲敲打打?

麻糬那邊….車友不會裝的,又為何經過他手,每一台都能順利安裝?

沒問題的話,我是要怎麼出來喊話?


你們說我護航很大,大白熊跟丁丁筆戰時,兩個都鎖了

你有仔細看過事務區嗎?

以前我跟車友筆戰時,我有沒有被其他管理員鎖過?再次請你摸著良心講



05月01日19:34【發條兔子♂】對【濠璘】你....看要不要重新考慮把你的版本做出來賣

05月01日19:34【發條兔子♂】對【濠璘】反正現在已經一堆人起反感了

05月01日19:39【發條兔子♂】對【濠璘】所以可以重新考慮把你的版本做出來賣



『原來就是你煽動濠璘去做!』

試問閣下…..您有沒有說這兩句話?若覺得我的證據有誤,也歡迎你對我提告!



敝人願意拿出後台原始資料




05月11日12:42【發條兔子♂】對【kevin.lo】但集風罩那些東西......沒做用

05月11日12:43【發條兔子♂】對【kevin.lo】集風罩這部份跟我一開始判斷的....一樣





沒做用那你還叫濠璘私下做?

大白熊早在3月團購時就已經跟車友回覆說它沒作用,純粹裝飾


30樓原文已氣到幾乎全部自刪,僅剩熊寶貝引用部份:

http://exsior.94lv.com/viewthread.php?tid=13583&page=3&fromuid=6#pid143450


02月11日00:41【發條兔子♂】對【大家】法律是現實的

02月11日00:41【發條兔子♂】對【大家】就像我之前PO的那些LED化的東西

02月11日00:41【發條兔子♂】對【大家】其他那些東西只要是本科的....都知道怎麼弄

02月11日00:42【發條兔子♂】對【大家】不懂的只要多研究一下也一定會做

02月11日00:42【發條兔子♂】對【大家】但問題是在.....裁板的部份是我動腦想出來的

02月11日00:43【發條兔子♂】對【大家】當時單想如何不破壞燈具的原則下弄出板子來做LED的這個部份....就=智慧財產權了

0211日00:44【發條兔子♂】對【大家】在著作權法的智慧財產權上.....不用申請還是擁有個人著作權法的



02月11日00:50【發條兔子♂】對【大家】要的不是生產.....而是要賣他的專利

02月11日00:51【發條兔子♂】對【大家】所以大都會一併申請註冊

02月11日00:51【發條兔子♂】對【大家】我還好啦~~~~
02月11日00:52【發條兔子♂】對【大家】剛好有談到我懂的東西~


好…那閣下很懂這個,當時你聊天室說要側錄某車友的文章想提告

以下是你PM給我的申訴:



以下是我當時的回覆:



這次事件
針對你回覆的就再回去看一次....整理一下
(我好像少看一篇....pm太多...漏了)
也詢問過相關人士討論
這件事幾個點可以說明,以下就直說了:

A. 此爭議件"無關"專利權問題!(但我覺得你有點想吃豆腐,稍後說明)
B.著作權爭議......其實...爭議點很弱.......
請看下去:

    a.首先判斷兩方圖文是否抄襲、重製
依狀況來看,一方在網路上發表了DIY圖文,而另一方在"不確定"是否有所參考
的情況下,流程上或情境上"部份雷同"或相似度極高...
(既然已經將個人DIY之創意圖文發表於網路論壇,人家不是拿相同圖文去販賣轉貼或重製(複製或修改部分內容)、何來侵權問題?
除非另一方是拿著原圖原文擅自轉發到其他地方或是直接重製販賣,這才有侵犯"著作權"的問題)

    b.假設哪天若我閒閒無聊突發奇想的打開引擎室並且安裝了藍色膠皮外表的導電線(俗稱接地線),並且認真的將線路走線與位置結合創意調整到某一形式
然後想到"論壇要開箱,想要分享給其他人或是想發個類似DIY達人"之類的文章
拿出像機"喀喳~喀喳~喀喳~"照十來張相片
隨後上網路進論壇,去diy區開始發文
在一陣文思泉湧後,DIY達人大作告成,取個犀利的抬頭作為文章標題
"[DIY原創]超猛超神超勇之達人EXSIOR負極接地工程-老車電系回春的救星!......
內容:1~10+#$%^&*...............(以下略
一段時間後...............我的創意被強姦()了!!!!.......

       論壇出現一篇車友"愛老虎油"所發表的文章  
"朋友幫我施工負極接地,且我拿家裡不用的藍皮銅線當作本次材料"  
內容:圖A~N +朋友合照+LDS.....劈哩啪啦一堆圖文....
PS:雖然線材我自備,但我有給朋友一點費用當作技術費用....
哈哈.....若廣大車友也想這麼做請PM我或是到
"歹丸國票市興票區台開路三井段鳳梨號-店面報我的名子就可以了",費用請自行投入店門口的"不分區黑箱"即可!)
我表達完情境了!

情境中"愛老虎油"是否"違反著作權" ?
答案是:沒有!因為圖與文也是他自己寫與拍攝的!
且拍攝地點時間內容對象均與我那篇不同
情境中愛老虎油是否侵犯我的"智慧財產權" ? 答案是:沒有
因為我並未將此創意概念、物件、設計圖、材質等申請
創意是抽象的.....透過圖文發表,除非圖文被盜用或重製(修圖修文)複製
否則哪來的證據說人家侵犯著作權?  
我拿你寫的書複製後拿去賣就是侵犯著作權
我拿你的筆記側錄下來後拿去做商業或買賣等利益行為也是侵犯著作權!
我拿你公佈的文字加上我自己拍的圖整合後拿去利益行為也是侵權!....

請再想一下.....本次事件""在哪?..........................

前面講的"吃豆腐"我解釋一下
智慧財產權講的是專利,所以有個專有性
在保護專有不受侵犯,但必須透過評審與規定申請與授權......
通過專利後也就代表專有!這是絕對的
專利內容可以是:創意、圖、文、設計、成品、半成品、介質、理論、原創保護等...     
有專利權的是對的 沒有的就是侵權
著作權講的是"圖、文"抄襲 重製 複製 散播 等不當使用
回到上面情境中....我實在看不出.....

"抄襲"

我看著你的圖然後再畫一張圖......
我看著你的文然後我一一的寫下來
(問題又沒關於圖的買賣或文的買賣)  ←這就是我說吃豆腐的地方了
若說圖文的內容或外觀有專利,請拿出專利證明我們一定挺到底!
圖文外觀與內容有著作權,請舉證人家賣你的圖文或節錄內容販售
算了吧!放寬心........

論壇方面並非營利機關,也非商業網站
論壇採用半公開與審核式會員運作
在論壇上不可從事上傳或下載違反專利或著作權的檔案或內容,
族友所發表的資訊僅供參考
不具任何強制力,僅以網管幹部盡力維護
當出現爭端時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
本著論壇精神
分享、討論、建議、閒聊....
未來有爭議的東西或原創請自行決定是否分享或加工分享....
不願分享的東西沒人強迫你PO

之前洗車聚我在wwwsuntw車上看到跟我一樣的副駕車用電腦架
基於結構與原理,不就也要去告他幹我點子?但我不會,也沒理由這樣做啊
當初po在版上是我自願分享,本來就沒什麼
若在意的話,那我自己把文全刪掉....
po就沒這問題了
圖、文、創意引發之利益關係論壇無權干涉
僅希望車友自律並尊重,若有道德、法律等相關疑慮或是現實
論壇願配合法制規則與相關運作,就這樣了




車友DIY經驗分享 & 實作過程討論

這個版區本來就非強迫性質

願意花心血把DIY過程拍照記錄下來分享給所有車友看,本來是件好事

我相信車友們也都感受的到發表人的熱情


當你願意PO出來的時候,我相信所有車友都是抱持著學習的心情以及感謝的態度去閱讀

有能力自己DIY的,就會依樣畫葫蘆DIY,自己沒能力沒時間的只好請他人代工

在其他車友興高采烈的安裝了新的東西上車之後

萬萬沒想到居然會事後被反咬一口說侵犯智慧財產權

這也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尚有其他爭議文章,數量過多,趕不及十點前全數整理出來

作者: ㄚ平~    時間: 2011-8-17 22:26

哇~~~我出現在照片上了
肉大~~~小弟不是替誰說話~~~只是實話實說~~~關於仁義潭出現的集風罩~~~~那是濠璘大做來要送我的~~的確沒有買賣行為~~他也只做那一片要送我!
後來也是不合身~~也是沒裝上我的車!!(他也是看我可憐~熊牌集風罩買來卻裝不上去~後來才自告奮勇要做一塊送我~還是很感謝他)
熊牌集風罩+濠哥送的~~我都無緣裝上~~~要怪就怪幫我板金的師父~~~他媽媽的板成這樣~害我2個都不能裝!
濠哥~~~在此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我的"騷包"~害您被誤會了~~~不好意思!

[ 本帖最後由 ㄚ平~ 於 2011-8-17 22:28 編輯 ]
作者: 小灃    時間: 2011-8-17 22:34

站內怎麼發生那麼多複雜的事呢?有緣千里來相會,和氣生財,人生不要計較那麼多啦,肉腳辛苦了,要照顧家庭又要處理站上的事,白天又要工作,真是辛苦您了。
作者: 石健甫    時間: 2011-8-17 22:40

引用:
原帖由 小灃 於 2011-8-17 22:34 發表
站內怎麼發生那麼多複雜的事呢?有緣千里來相會,和氣生財,人生不要計較那麼多啦,肉腳辛苦了,要照顧家庭又要處理站上的事,白天又要工作,真是辛苦您了。
對阿...
我看到我都傻掉了...

大家真的有緣才會有當車友的
大家上班都很辛苦阿~
我看文章眼睛都快瞎了...

有事講開就好了
該講開的就要講開
都不說的話
到最後有誤會也只是白生氣一場

接下來的事就等管理組處理嚕!
大家都上班辛苦了
肉腳哥處理的應該也很頭大

誤會難免.
和平相處啊!
作者: 麻糬    時間: 2011-8-17 22:41

國有國法.版有版規~................(這是重點
既然有人說有法律.犯罪的人一樣多.那在論壇犯規的.跟那些犯法的人有什麼差別呢??
我們應該稱他殺人犯.還是智慧犯罪者呢???
在這個大社會裡"做人"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但通常學會透徹的有幾個(包含我在內)~
無論人活到幾歲.在每個階段都是必須要"修飾.裝飾.掩飾":~
不懂的修飾的人.往往容易得罪人.口無遮攔.說話不負責.甚至危害到身邊周遭的人~
不懂的裝飾的人.往往自我感覺良好.高調行事.自認為自己已超出人類界線(超人).更甚者還自認為已無人能及~
不懂的掩飾的人.往往誤導他人.常做出自己認為對的.但大家公認是錯的.他還繼續一意孤行.繼續讓自己缺點外露.易招人工幹~
沒有誰挺誰.誰為誰.大家不是因為開EXSIOR而加入這個論壇.而在加入時.不時都有版規在首頁晃來晃去.難道都視而不見??
這麼大一個論壇裡.是大家所共有的.而不是讓人搞小團體.間接破壞論壇和諧以及氣氛~
就像大會師一樣.為什麼辦的如此成功.難道這些管理組沒功勞嗎??這是他們應該做的嗎??
有些人是不說而已.並不代表他們能夠忍受.事情要搞到距極大家意見時.做出懲處表決.搞到自己難堪才甘願嗎??
難道沒發現.會替人說話的還不是那幾個活在自己小團體裡.生活感覺安逸的那幾個??
我常一直在想.奇怪!!我都會去遵守人家所訂的規矩.有這麼困難嗎???
事情還上有轉圜的餘地時.請自我節制.別到時畫虎不成反類犬.這就歡樂了~~
相信管理組的也是有眼睛.並不會抹煞你們眾車友在此辛苦的付出一切.有功就有功.前公可以抵後過.但抵銷總會是有個限度.請量力而為!!
網路的世界雖然不是面對面在表達事情.但我同意阿虎的說法"講話.打字.是要負責任的"這跟年齡是沒有關係.有的人活到老還是小孩子的個性.逞兇鬥狠.蠻橫不講理大有人在!
尤其是牽扯到"技術層面"的問題性.更代表著你一發言.就要負責任.相對性你的"深淺"際容易看穿.相對明顯~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意見.如有多多冒犯.還請原諒!!
作者: kevin.lo    時間: 2011-8-17 23:14

日規集風罩的事情
我記的一開始濠璘兄有先告知我
後來在1/29 PO上第一版的版本

http://exsior.94lv.com/viewthread.php?tid=12913

接下來濠璘兄都有私下和我討論
並自行試做
並沒有偷大白熊兄的點子
也有告訴我,因為目前有大白熊兄要做來賣給車友
所以濠璘兄做好後是要自己裝不賣給車友
後來濠璘兄為了試試看固定點有無誤差
再6/4仁義潭小聚時帶來用其他車友的車來試裝
沒問題後在6/17PO上最終版本分享給大家欣賞
濠璘兄也說到做到
不做來販賣

以上是小弟知道濠璘兄試做的過程
作者: 三重丫潘    時間: 2011-8-17 23:17

引用:
原帖由 肉腳 於 2011-8-17 22:09 發表

車友DIY經驗分享 & 實作過程討論
這個版區本來就非強迫性質
願意花心血把DIY過程拍照記錄下來分享給所有車友看,本來是件好事
我相信車友們也都感受的到發表人的熱情
當你願意PO出來的時候,我相信所有車友都是抱持著學習的心情以及感謝的態度去閱讀
有能力自己DIY的,就會依樣畫葫蘆DIY,自己沒能力沒時間的只好請他人代工
在其他車友興高采烈的安裝了新的東西上車之後
萬萬沒想到居然會事後被反咬一口說侵犯智慧財產權
這也是我們始料未及


...
我是非常信相這~~「願意花心血把DIY過程拍照記錄下來分享給所有車友看,本來是件好事
我相信車友們也都感受的到發表人的熱情」!!

雖然是“自己“辛苦的研究、搜尋、設計………等!!的物品!!!!
但自己會po文出來給大家無非是想造福大家!!分享給大家!!

個人感觀~~如果是個人想圖利的話就直接發文~貼個完成照、功能如何、如何按裝、價錢多少就行了!!
                  過程則就免了!!
                  沒有圖利就直接發個~~~~~~~~炫耀文就好了不是嗎???


最後還是要感謝各位車友無私的分享∼讓我自己的車可以越來越好!!
有了各位車友的分享及指教~~~~~~想想再開個10年~~~決不是問題!!
作者: ㄚ平~    時間: 2011-8-17 23:20

021114:32kevin.lo】對【大家】我還在等你的集風罩

021114:33【濠璘】對【大家】集風罩不賣了,自己重新設計完成後,自己裝,把工作做各結束


6/17號為何PO出濠璘版集風罩?

除了前端部份鎖點設計不同以外,他部份為何相似度如此高?
內文說只送不賣,我們也相信

那這是什麼?……
仁義潭小聚為何出現這些東西?

之前不是說好不做的嗎?
那你們私下偷做又PO圖,我們說了什麼嗎?

以上發文應該是推論很久了~原來要送我東西的濠哥早就被盯上~對他真是很抱歉!~

那這是什麼?……
仁義潭小聚為何出現這些東西?

之前不是
說好不做
的嗎?
仁義談小聚出現這東西~是濠哥拿過來要送我~順便幫我裝上~哪知道~還是裝不上!那你們私下偷做又PO圖,我們說了什麼嗎?(並沒有私下偷做~還好你們沒有說什麼)~內文說只送不賣,我們也相信~濠哥的確只送不賣~他就真的沒有再做~為何你們要這樣堆論~~不懂???



請摸著良心,你們在自售區賣一堆東西時,我有偷刪文擋你們財路嗎?

認識我的都知道,以前我曾被酒駕鐵牛對撞,對方整車到翻進田裡

我車頭跟AB柱簣縮,上八卦台拉回來,那為什麼當時我一次就合上去?
我的車也是對撞~上過八卦台~我們不同的是~板金師父的技術~肉大第一次就能合上去~真是羨慕!~~我對車不內行~當初只要外觀OK我都能接受他板成這樣~直到跟熊哥買集風罩我才徹底了解~原來板金師父真的要挑選過!熊哥當時也電話關心過我~我也老實跟他說~我車有大撞過~應該是板金師父沒板好!所以只好忍痛割愛!




『原來就是你煽動濠璘去做!』
濠哥就真的沒有做~他就只做那塊要來送我~~你們就推論說他做來賣~這讓我對濠哥感到抱歉~應該是我騷包~害到他了!


[ 本帖最後由 ㄚ平~ 於 2011-8-17 23:29 編輯 ]
作者: 阿草    時間: 2011-8-18 00:21

是有人網路線又不穩嗎?
無法上線作即時的論辯???
不會又到時候又來一招.........OOXX


另~賣東西PO~單據是哪招?
作者: 賴皮    時間: 2011-8-18 00:28

比賽就是這樣麻   她做什麼你也做什麼有什麼好抗議   抗議無效

波蘿麵包也不是只一家再賣   多點變化顧客也有得選擇麻   

只是小小論壇裡增多粥少難免會不平衡

DIY發表作品出來也是好讓車友有樣學樣  一畫葫蘆照抄  既然發表囉就甘願點

而有人畫來出售也是要有功夫的   這樣大多數車友也都受惠了  = =

  發點牢騷不妥就刪掉
作者: 台南阿致    時間: 2011-8-18 00:41

很抱歉~我是要幫濠璘大講話~內文有點多~要看的人請有耐心~
濠璘大在我進入論壇這段時間內~他的為人是有目共睹的~
一點小錯誤~只要可以交待清楚~就不能抹殺掉濠璘大為族友的用心~


濠璘大~在我跟他要求幫我拿線組插頭時~(3/17)
他就已經裝上自己製作的(跟熊哥的不一樣~怎樣不一樣要問濠璘大)~
也跟我說明因為同時間車友也有製作要賣~
所以就不賣自己的版本~

至於後續過成怎樣我不清楚~
但是我只是要憑良心說話~

1.當自己要做一個東西時~會要求自己盡善盡美...==>濠璘大
2.當同時間雖然有人也有至做同樣的東西~畢竟自己也有做~當然人家要賣~自己就做自己要用的~畢竟別人做得跟自己做的多少會有不同==>濠璘大
3.當設計好要給廠商製作時~這種東西不可能只作一片~做多片成本會比較低~但是因為有人要賣了~所以只做少量~==>濠璘大
4.基本上別人要賣的時候~自己就不會多說話~剛好有跟自己比較好的朋友說要試試看時~基於朋友就把多作的拿出來弄弄看~也有說明上列2.3點==>濠璘大
5.在論壇裡~基本上也不刻意說明自己有多做這個東西~也不賣這個東西~只有在朋友聊天中可能會講到~但也不是自己主動講的~別人看到車子就會問了~==>濠璘大
6.車友在兩者之間比較過後~當然也會多少有言論出現~但是當事者並不會主動去說~==>濠璘大
7.重新製作~修正自己設計不良的地方~PO文張貼~沒有做好交代自己新舊版本的差別~這點才是主要敗筆的地方~

不管怎樣~我自己的想法可能不代表別人的想法~我只是將心比心~
對的要說~不對的當然也要說~
但是敏感話題的時候不是當事者千萬不可直接公開~
尤其當自己也大概知道始末的時候~
講白一點~聊天室是可隨便哈拉的地方~
但也就像援交一樣~不可說的秘密請善用悄悄話~

[ 本帖最後由 台南阿致 於 2011-8-18 01:06 編輯 ]
作者: 台南阿致    時間: 2011-8-18 00:48

引用:
原帖由 阿草 於 2011-8-18 00:21 發表
是有人網路線又不穩嗎?
無法上線作即時的論辯???
不會又到時候又來一招.........OOXX


另~賣東西PO~單據是哪招?
那是要跟大家說~
他負責設計、協調廠商製作修改、寫說明書、包裝、、、、
只收你良心費用~~~基本上完全沒有賺到錢~
為的只是跟大家共享他的成就~
只有族友對他的認同以及口頭上的稱讚~這才是濠璘大所賺到的~
作者: 阿草    時間: 2011-8-18 00:52

怎麼?理所當然的事變成義薄雲天!!!
作者: 台南阿致    時間: 2011-8-18 01:00

引用:
原帖由 阿草 於 2011-8-18 00:52 發表
怎麼?理所當然的事變成義薄雲天!!!
草大~
我相信濠璘大並不是故意要PO出來的~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沒有完全對質的情況下~

很難有正確的因由事來~我們旁觀者就先看著吧~
作者: ㄚ平~    時間: 2011-8-18 01:04

事實是如何~管理組自有定奪~~~!
應該沒必要再引起一些風波了~~~!
作者: 蛋頭    時間: 2011-8-18 01:09

我懂得不多暸解得也不夠透徹.我只知道這是一個好地方.好多前輩.都有好多經驗及點子分享.真希望此事能快點過去.
別讓這麼好的地方得內傷就不好了!
這就是一個小家庭管理者是父母.而我們就是小朋友.有事時就是考驗父母處理能力.如何圓滑落幕又不傷到家庭合氣要多傷腦經了!
我個人感覺圖利益就不會來這裡.敢發表就不怕被分享!

如有失言請多包含!  ( 快跑!!!!!)

[ 本帖最後由 蛋頭 於 2011-8-18 01:11 編輯 ]
作者: 阿志    時間: 2011-8-18 01:18

我衷心的認為,本次事件各造都有問題!也就是說都有一點責任!因此事不是請大家將此事件做為未來論壇的重要經驗!
管理組不需要為此事再做出任何評斷,幾位當事人也不要在將此事擴張下去,經驗是可貴的!大家能夠記取經驗繼續和諧且改正過失是最重要的!

請大家為管理組鼓鼓掌,請管理組繼續讓家族論壇日益精進!
請大家為無私分享的論壇會員鼓鼓掌,請這些無私分享的會員再多多PO出更有意義且更為專業的圖文,照福廣大的A秀車主!
請大家為這個家族論壇鼓鼓掌,因為近幾年來這是最成功的A秀論壇!
請大家為自己鼓鼓掌,因為沒有各位的參與,這裡早就像其他論壇一樣"打完收工"

以上



阿志
作者: 阿凱    時間: 2011-8-18 01:21

怎麼感覺好像大家有點走偏了方向......

肉腳文中並無認定濠璘有問題阿......重點應該是在於其過程發條兔子在聊天室對於集風罩立場的轉變以及漏餡

從二月開始所謂的有勸濠璘不要做出來賣....

到了三月團購時跟車友回覆說它沒作用,純粹裝飾

到了五月說管理組集體護航並鼓勵濠璘生產拿出來賣

這其中的轉變應該才是肉腳的重點.....

生產、設計、製造東西本來就有其成本以及所耗費的時間,就算濠璘賺點小錢也是人之常情,合情合理~



根據濠璘以及阿平的說法,就算是濠璘生產的集風罩阿平一樣無法裝上車,那更證明了發條兔子在聊天室中所說的與事實不符~

不管是因為公差、撞擊過或是怎樣,導致因為精準度較高的集風罩無法安裝上車,並非設計者個人過錯

這樣與發條兔子所說 "明知有問題....卻不見平時連解釋都不給就馬上把賣東西的人給封了的那幾位管理者出來處理" 明顯不符~

這應該也才是肉腳文中的重點吧



至於後面一大串闡述智慧財產權的部分.....應該也不用我多著墨了.....

真的不願意看到他人DIY或是請他人代工一樣的東西上車,那就不要分享吧......事後來個回馬槍.....這真是有點莫名其妙
作者: 野狗    時間: 2011-8-18 03:19

引用:
原帖由 肉腳 於 2011-8-17 22:09 發表
上傳失敗,還是得慢慢寫......

呃…..以為我要拿大燈色溫的事說嘴嗎?

它的重要性跟路邊小石頭差不多,僅冰山一角



...
呃....肉腳大不好意思你開頭這一句話我聽不太懂?
可能是我腦筋比較簡單
你的意思是說在聊天室討論色溫那一段的對話是一個導火線?
我可以解讀為這件事情從"集風罩事件"後埋下的心結<<right??
作者: 愛睏仔    時間: 2011-8-18 04:38     標題: 有飲料喝嗎?

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
(濠璘沒錯)

發條兔子嘴快說錯話為什麼是濠璘出來扛
在這樣下去又會被想成你們在玩推手打迷糊戰
又不是小朋友
重點就是要發條兔子道歉
發條兔子你就道個歉事情不就過了
有什麼好爭的.又沒飯吃.又沒錢拿
作者: 1994忠    時間: 2011-8-18 08:20

大家有幸同開EXSIOR(好車一部),我也在這網站分享到很多的點點滴滴,
事情如有誤解談開了就好,我想大家都是一片好意!

相逢即是有緣~
在人生的旅程,職場上的競爭,最後都會回到原點!

已不太在意一些對與錯,而是要enjoy自己的生活~
作者: 551龍貓    時間: 2011-8-18 09:48

看來看去,我只想知道

怎麼證明兩個車友在同時間做出相似度90%的產品出來???

懇請眾位車友or達人替小弟開示~
作者: 九號    時間: 2011-8-18 10:01

公道自在人心! 參考第 20 篇   
濠哥沒錯, 論壇是大家開講打發互相學習的地方, 怎演變成這樣   

從這些事情看來,管理員其實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能過就過,  的確是人之常情
現在事情攤開來講,有錯的就道歉,其它再講下去也只是掉漆

有理走遍天下, 沒理寸步難行
當事人給個交代,相信管理員不會為難 !
作者: 深藍色    時間: 2011-8-18 12:00





今天中午做的測試,我也記得很清楚,論壇聊天室從以前到現在,悄悄話功能都沒改變過
只要點選悄悄話,就會出現:(08月18日11:45)【悄悄地對【黃河】說道: 測試...........測試...............
會在我們的ID前面加個 "悄悄地"


這是我100000000000%確定的事情!!!
作者: 冰宇    時間: 2011-8-18 12:09

第三者看的到悄悄話???
這是正常的嗎
作者: 阿虎    時間: 2011-8-18 12:58

引用:
原帖由 冰宇 於 2011-8-18 12:09 發表
第三者看的到悄悄話???
這是正常的嗎
當然不正常,任何悄悄話只能1對1給受話人,
任何第三者,包括伺服器都不會存檔,管理組也無權直接叫別人的短訊息出來看,肉腳PO的短訊息都是他收件匣中自己的。(兔子傳給他)


反正每次都混淆視聽、打迷糊帳,這我們大家(不管是管理組還是一般車友),都心知肚明。

管理組又不是將重點放在搶人市場檔人財路這部分,也沒說濠璘又錯,他還要一直用這些來混淆視聽,開放市場買賣只求自由心證,不管哪一方抱怨,我們管理組也只能聽聽,並不會把這一項當作火藥裝填起來。

給機會道歉認錯還是要硬坳,看來我也該丟幾顆〝芭樂〞出來品嘗品嘗∼
作者: 阿亮    時間: 2011-8-18 13:28

引用:
原帖由 551龍貓 於 2011-8-18 09:48 發表
看來看去,我只想知道

怎麼證明兩個車友在同時間做出相似度90%的產品出來???

懇請眾位車友or達人替小弟開示~
龍貓~
可能....我說可能啦!
剛好兩位車友都看到我多年前製作的作品.這樣說的通嗎?
...以上我亂猜的.不負任何責任....

我路過.其他車友請繼續.別理我!
作者: 斗南-沛翔    時間: 2011-8-18 13:33

引用:
原帖由 ㄚ亮 於 2011-8-18 13:28 發表

龍貓~
可能....我說可能啦!
剛好兩位車友都看到我多年前製作的作品.這樣說的通嗎?
...以上我亂猜的.不負任何責任....

我路過.其他車友請繼續.別理我!  
你來亂的唷~~~
作者: 阿虎    時間: 2011-8-18 13:47

引用:
原帖由 發條兔子♂ 於 2011-8-18 13:22 發表

我知道使用悄悄話話功能對談會在雙方帳號中間出現 "悄悄地"

但肉腳主文po出來的內容除了我跟大白熊之間的對談內容是直接將當時的畫面截圖存檔外
其他的對談內容都是直接將複製文字po上來

所以若有心要處理 ...
聊天室所有公開的言論從古至今都會被存檔,但不包含悄悄話,除非忘記勾選,不然就是系統失效,資料才會公佈出來。

天意嗎?.....不,先不做這種定論,既然被發現,PO出來主要是CARE你為什麼要分化論壇及車友及管理群之間的信任。

請不要一直混淆視聽,因為你說的那些都不是重點,你卻要把焦點模糊成我們在陷害你......



看著吧!就如同我以前講過的一句話:「很多事,所有人都看在眼裡!」...

大家自有定論!
作者: europe-chang    時間: 2011-8-18 15:10

在網路上很難看出一個人真正的內心..
只能從隻字片語慢慢的解讀..
每一次的po文或每一次的發言,都是內心的一小片拼圖..
因此誤會或誤解在所難免..

但要如何能真正的表達個人的意思,那才是真正的功夫..
有時言者無心,但聽者卻有意,就造成了誤解..
但若不自我發覺,反而造成更大的誤會.......

大家會聚在這個論壇,且都無私的付出與奉獻...
其實是不可置否的,只是在小細節上稍微斟酌一下..
也許可能某些車友住的近,比較'麻吉',私下要如何相處再站上沒人管的著...
但一上論壇,那就最好遵循一下站內的規則,及其他車友的感受了!!
畢竟在大庭廣眾下,脫衣解褲,把酒言歡也不太好看呀!!
作者: 小錢    時間: 2011-8-18 15:37

對不起,發表一下從這事件發生,應該說從「為何刻意刪除本人在聊天室的發言?此篇文章到現在的討論個人一些看法,如兔子說的,僅是我個人言論,說出來是讓大家參考,不代表大家需要接受


當初會發「為何刻意刪除本人在聊天室的發言?這篇,應該是要為自己在聊天室的發言莫名奇妙被刪除而詢問
接著現在這篇潘朵拉的盒子,是管理者針對詢問而做出的說明報告
是非公斷,是希望提供大家一些資訊而去判斷
如果真的要 X 掉一位車友,應該不必如此大費周章,直接鎖起來公布罪狀即可
讓對方百口莫辯就完事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
最好的方法不就是讓對方連說都沒得說,連詞都不要有不是最好嗎?
幹麻要脫褲子放氣,多此一舉

OK,說說個人感想
全部認真的看完後,我認為管理者會刪掉聊天室發言,應當是認為言論已有侵害車友權利或造成車友間彼此分化猜忌的可能
綜觀管理者所陳列的敘述,我想重點不是擺在


「誰用悄悄話給誰」、「管理者能否看到悄悄話」、「有沒有"公開"的在聊天室發表不當言論」

而是在於那些對話的內容,我想一個大家庭裡總是不希望出現會造成大家分化的情事
爭吵、誤會都是難免的,但持續的出現讓彼此誤會加深的狀況,知情的人會想制止是理所當然的

我想打個比方

如果一個人犯了罪(或者不是他犯罪,只是被波及),在事發前他做的事的確是私人自由
可事發後警察或法官會不會去搜羅他的資料及罪證,來證明他有罪或無罪?
我想答案是確定的
那能說警察或法官錯了嗎?他侵犯了隱私?他看了平常人不該看的東西?他挖出了他的過去?
所以我認為管理者能不能看到悄悄話根本不是重點
如果當初用了悄悄話卻被河蟹掉,或是馬上被拿出來公佈,那的確是有問題
但當初不也沒事嗎?
當時沒有人多說什麼啊?
所以我認為當初管理者有沒有看到悄悄話內容根本不是此次問題的重點
當然啦,我也不知道管理者會不會看到就是

重點在於,對話的內容
對於對話的內容大家心裡都有自己的評判,我不願多說什麼
正如同兔子說的
「那是個人的判讀,要怎麼解釋,我無從決定」
不過說句實在的,在法律裡有一條叫做「 教唆犯罪 」
什麼是教唆犯罪:


「教唆犯罪,即對原無實行犯罪意思之人,唆使被教唆者產生犯罪之決意;被教唆者若因此而實際執行犯罪,而有侵害法益之結果者,為教唆既遂
未至犯罪結果者,教唆者仍以未遂處罰之。
教唆犯罪之處罰,不僅對於直接教唆者有之,間接教唆者(即教唆他人去實行另一個教唆犯罪行為),仍成立教唆犯罪。」

也就是說,或許自己沒動手,但叫別人去動手,那也叫犯罪

OK,說犯罪太大條了
但我想論壇就是個小社會的縮影,以上只是打個比方而不是說有人犯罪
我想表達的是,有時雖然不是自己做的,但當初自己或許有鼓吹、鼓勵、鼓動他人
結果造成了一些誤會或是不愉快
然後說,「這些事情我什麼都沒做,關我什麼事,那是他自己決定的怎能的怪我」等類似以上說法的言論
我想應該是不太能被接受的
當然接不接受還是在每個人,這我瞭
不過世界就是這樣,當多數人無法接受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該想一下,到底問題是出在哪裡?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不代表大家
或許有些武斷性的論述
但有一句話叫「合理的懷疑」
例如:

「誰看的到會員間的悄悄話內容....你們應該比我清楚吧~」


「所以若有心要處理該會員,可以很簡單的將原內容的那幾個關鍵字刪除掉後再發表出來」


「你們都那麼有心的花了大半年找有關於我的對談資料及有爭議的文章
   所以這麼長的時間下來
   要把畫面截圖下來的原內容修改成你們想要發表的內容
   我也不意外~
   而且也不是件難事」

這些說法,也是合理的懷疑
到目前為止,的確都是
「正經的一段一段回覆及說明
並無語出如你(阿虎)所說的....用辭」

有的,只是懷疑,並沒說出確定性的說詞
至於其他人要怎麼想,那就是個人自由了,不是嗎?

所以最後個人認為,道歉也不是重點,態度才是重點!


另外,要和豪潾說聲抱歉,這樣看下來
您的確只是很倒楣的被這些事情給變成的防彈衣
拿去擋子彈了
對於你的事,有幾位車友都跳出來讚聲的證明下,相信您一定也很無辜或無奈
昨天在另一篇的言論
我針對的是您的發言,對事不對人
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的言論
所以這篇的事情,我認為您沒錯,辛苦你了!
作者: 路拿    時間: 2011-8-18 15:48

不管管理者或當事者打算如何解決這件事我只想說儘快把這事定個基調來解決它
早點解決掉,不然整個論壇上都從討論車子交朋友LDS
氣氛換成事情對錯討論
上來少了愉悅的期待,卻多了許多紛爭的言論
只希望別忘了上這EXSIOR CLUB的初衷
作者: 台南阿致    時間: 2011-8-18 16:47

到今天~也該有個結論了~
先不說事情由來~

文字間鑽牛角尖實在是不知道殺死了多少人的腦細胞~
我也開始頭昏眼花了~

濠璘大已經明白表示退一步海闊天空了~
兔子~肉腳大~各位版主~是否也應該說明自己想要的結果再來定酌呢?

不要把這邊變成01吧..........

[ 本帖最後由 台南阿致 於 2011-8-18 16:49 編輯 ]
作者: 愛睏仔    時間: 2011-8-18 16:53     標題: 記的小時後 哈哈

記得玩遊戲每月花480只為了一次罵GM就被鎖了.
什麼玩遊戲.根本就是花錢給GM玩.根本沒申訴管道
反正這裡不用花月費.又可以申訴.發條兔子就直接跟他們說針對哪一件事情.你覺得管理者他們有在護航.請他們跟你解釋不就好了?
密與不密已經不重要了.標題不是已經打了潘朵拉的盒子了.
在老婆或女友背後他聽得到的地方說昨天我老婆跟鄰居老王作愛
跟在他面前直接說你昨天跟鄰居老王作愛又有什麼不同(是認定有作嗎)
在前面如果加一個懷疑解果就會不同因為還有解釋空間(有可能.不可能)
等等來去路邊找美女直接肯定的對他說你就是我老婆

  (太極只是一個圓推來推去還不是回到原點)  快快出發到終點
快快說一說快快結束








作者: 浩子    時間: 2011-8-18 17:55

引用:
原帖由 阿志 於 2011-8-18 01:18 發表
我衷心的認為,本次事件各造都有問題!也就是說都有一點責任!因此事不是請大家將此事件做為未來論壇的重要經驗!
管理組不需要為此事再做出任何評斷,幾位當事人也不要在將此事擴張下去,經驗是可貴的!大家能夠記取經 ...
我也衷心希望+1
作者: 阿猴    時間: 2011-8-18 18:25

發生啥事(抓頭)~~~~~!!沉睡太久嚕~~~!
有啥誤會講清楚就好!何必越吵越熱@@"~~
大家不用替誰講話~讓本人去橋就好!!
我希望大家合合樂樂的~!!!!
繼續沉睡去~~~~~~~~~~~~~~~~~~~~~~
((((((((((記得要合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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