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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友-宏仔詐欺嫌疑(?)過程~by 阿虎

管理組退的好啊 這樣就少顆老鼠屎了
期待能讓論壇更美好
別讓他影響了大家在這邊經營起的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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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完全文,就是一個貪小便宜不要臉的人,才一點錢理由一堆,

沒錢就不要亂買,這種理由最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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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種人
真想賣他東西~
定金就先收下........
後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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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弄得還不錯....

照理說應該是很有規劃性的人才對...

但感覺這個規劃性似乎用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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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得到的側面消息

當事人之ㄧ說事情已解決

已得到對方的諒解

不知其他當事人是否可幫忙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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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得到諒解.我個人還是無法接受這種人~
所以個人建議"永不入此論壇"~
這只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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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太誇張了 擺明了就是利用人性的弱點來佔便宜 論壇不該有這種人的 踢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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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黃河 於 2012-2-25 08:12 PM 發表
剛剛得到的側面消息

當事人之ㄧ說事情已解決

已得到對方的諒解

不知其他當事人是否可幫忙確認一下???
即使如此......
我很難相信他,更不考慮解禁

古言有云:人無信則不立

一旦失信,就難再被信任
若一兩次就算了,當偶發事件

但這次影響不少人,根本是慣犯
少個這樣的人,至少我們對得起所有善良車友

全管理組怎麼想.....我不知道
就個人立場來說......


我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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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他車沒貼上家族貼紙

沒$$又想改車..

他的朋友....應該是~>0

我加入論壇到現在....好像沒看過~阿虎兄~說話

各位大大...我會稱呼你們兄.....應該你們年紀應該

都會比我年長...我75年次的...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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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別鬧了,我們又不是沒事找事做.....

再次放他進來,不就等於對其他不知情的車友不仁不義了.....

雖然網路是個開放的空間,歡迎大家來此相聚

但是該做的過濾我們還是得做

而且就阿虎的文章而論,檯面上的受害者是阿虎跟丁丁兩人,但是事實上私底下的受害者有多少人我們不得而知.....

不是不相信人性本善,只是.....我寧願選擇對不起一個人也不要對不起一千多人

所以我個人持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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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了...還說已取得諒解..照這樣說法出去打人打完說個對不起就好了
我反對讓他再進來
而且我支持封鎖他的IP
進化...的力量來自於小朋友的團結程度
而小朋友不團結是心中永遠的痛...只會團結一起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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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羊的小孩做太多次...還有誰會相信...
多來幾個這個論檀就不像一個論檀了..
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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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所言都有道理我不否認!!

我是覺人生短暫,
會相遇真的不容易,
再給他一次反省機會  "留校察看",
如果當事者還是執迷不悟,
有  "車友"  遇相同問題,
跟  管理員  反應  查明屬實,
就直接  "退學"  讓他死瞑目一點!!


我會這樣想是因上禮拜參加社會局舉辦  受刑人分享會心得,
是一個年輕不懂事誤入歧途,
參加黑社會又吸毒,
出獄後  離開  黑社會  也  戒毒!!

一般人了解就是吸毒後不容易戒毒,
他是如何戒毒??

他自己也承認確實  戒毒  不容易,
身體有如眾多螞蟻在身體裡鑽洞,
家人不棄支持才讓他有毅力  戒毒成功!!

但浪子回頭  想找正當工作  就是因為他之前記錄不是很好,
而沒人想任用他一度差點又自暴自棄回去吸毒!!

受刑人出獄  社福人員  都會固定追蹤關心,
他就跟  社福人員  反應這問題,
社福人員就跟他說不然就先跟他們從事輔導其他受刑人工作,
於是他在半年期間服務滿多受刑人,
很多受刑人家屬也都滿感謝他,
都寫信到局長信箱感謝!!

想想他只是社會上少部分的幸運者,
如果沒社福人員接納  可能他又走回頭路!!

單純個人想法,
我還是尊重大家決議,
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須對自己行為負責!!
~~  相遇就是有緣  ~~  相聚來自緣分  ~~  得來不易  ~~  珍惜現在  ~~  保握當下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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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糟糕耶...
要買就付完!

沒錢就別買...又不是說很熟了 可以去他家討

我這種薪水不到1萬8的都一次付清了

這位車友可要好好解釋! 不然吃上官司可不好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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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進來湊一下熱鬧

前陣子看到一個節目,討論基因與行為的關係,非常有趣。

藉由該節目,與一些生活經驗,我自己得到一個結論
人在接受完教育之後還做出犯罪行為
而且是履犯(三次以上)
此人基因就已經不正常了
看看那些詐騙殺人竊盜強姦,多少是累犯?
幾乎都是!!
為什麼還要放出來殘害這個社會? 大家都知道放他出來就是個極度危險份子,為什麼還是可以假釋
就跟有些男人花心一樣,基因作祟,改不了的!
啊! 對不起,我扯遠了
總之個人偏向不再給機會
一次教訓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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